Jump to the main content block

真理大學三H學苑住宿申請注意事項

真理大學三H學苑住宿申請注意事項

 

一、本校學生宿舍計開放三人房、四人房與二人房(便利房障礙生住)。

 

二、寢室包含衛浴設備(熱水供應時間16:00時至23:00時止)、書桌椅、書架、窗簾、床組、衣櫃、電扇、冷氣、宿舍網路另設有自動洗衣機、烘乾機(以上為投幣式)、脫水機。相關照片請參考本校http:// www.au.edu.tw  /行政單位/學務處/三H學苑(網址:http://new-sa70.wwwts.au.edu.tw)

 

三、學生住宿申請,以壹學年【上、下學期】為限,住宿起迄日期以本校學期公佈之註冊日起至學期末止,不含寒、暑假。宿舍收費標準以每人每壹學期(不含寒、暑假)為單位。三人房15000元、四人房13000元、便利房13000元,低收入戶學生需檢附證明至生輔組申請,可免收住宿費(四人房為免收標準)。水費與公共用電、學術網路均為免費(ADSL需自己提出申請且另外付費),需預繳冷氣費用及電腦用電費用共1500元,寢室清潔還原保證金1000元。

 

四、退費原則及生活作息,依本校學生宿舍管理辦法摘要如下:

 

       (一)經核准住宿之學生不得撤銷住宿之申請須繳交住宿費,並於規定期限內繳納寢室鑰匙、門禁卡及退宿整潔還原保証金共壹仟元正,保証金於離宿時依宿舍規定時間內完成遷出手續後,會計室會將保證金及剩餘電費退至學生帳戶。

 

       (二)租賃契約有效期間,不得要求退費,但休、轉、退學必須辦理退宿者,依退費標準行之。

 

 (三)宿舍每晚二十三時實施人數清查,如需外宿者應事先請假並登記外宿單, 須注意【外宿日期】為外宿之日起至歸宿之日止。有急事須於當日外宿者,亦須向樓長或管理人員登記外宿,或請室友代為辦理。固定假日、例假日須固定返家者,須填寫辦理《固定外宿》,但每週須住宿四天為原則。

 

五、寢室床位分配方式:新生依戶籍地之遠近【由(花、東)而西,由南而北;戶籍以大考中心提供之地址 為準】,由電腦篩選分配床位。若有變更,請於申請期間檢附戶籍謄本,傳真至三H學苑辦公室〈傳真電話02-26282602〉,逾期不予受理,舊生不分戶籍,統一電腦抽籤。

 

六、住宿以障礙學生、離島及原住民學生、有事實足證有特殊需要之學生(如低收入戶)、外籍生及僑生就讀本校第一年者為優先。請於    申請期間內,將證明資料傳真至三H學苑辦公室(傳真電話02-26282602),以便優先處理,逾期不予受理。

 

七、住宿需遵守本校住宿辦法、團體生活公約(請參考本校http:// www.au.edu.tw/行政單位/學務處/三H學苑)。

 

八、住宿生請自備寢具與個人相關用品。

 

九、電器之使用以較小之電器為主(如吹風機、收音機等),其餘耗電量大之電器(如電視機、電磁爐、電鍋、電冰箱、電暖器、烤麵包       機、電茶壺、電湯匙等),一律禁止使用。屢犯經警告無效者,勒令退宿,如因此而造成電力損壞,所需維修費用,由肇事者負擔,法律責任亦由肇事者承擔。此外,寢室禁止打釘與張貼,以維護整潔。

 

十、住宿申請經核准後將無法取消,且於繳費後無法辦理退費,第一學期中自願退宿者,除不得辦理退費外,並應繳交第二學期宿舍費用十分之ㄧ的違約金後,始可辦理退宿,並且不得私自轉讓,請審慎考慮。

 

十一、患有法定傳染病、精神疾病、身體有特殊病況或隱疾,經醫師診斷確認不宜住宿及不適宜群居生活者,不得申請住宿。

 

十二、住宿生因故意或過失致寢室物品毀損或減少價值者,應負損害賠償責任,但正常耗損及折舊不在此限。

 

十三、住宿生不得以任何理由將床位轉借予第三人,違反本約定者並應於三日內搬離宿舍。

 

十四、住宿申請作業一律採網路報名,請至真理大學資訊系統<網址:http://aus.au.edu.tw/au/>上網申請,申請時間98年8月11日上午9時起至8月20日下午4時止,床位統一由電腦篩選,8月21日上午11時公告核准住宿名單<請自行至真理大學三H學苑或校務資訊系統查詢>。

 

十五、九十八學年度第一學期,宿舍進住日期為98年9月15日上午8:00時至20日下午18:00時,統一開放運行李,車輛可由新民街三Η學苑大門進入搬運,家長等待時間,車輛請由新民街校門進入先暫停於室外排球場,請大家共同遵守「車輛不擋道,交通更順暢;你方便、他方便、大家都方便」。開學宿舍大門關閉之後恕不再開放搬運行李。

 

 

※ 住宿申請床位經核准公佈即生效,將無法取消,並不得私自轉讓。因故要退宿者,必須在公佈床位名單七天內至辦公室辦理自願退宿,超過時間退宿者,必須繳交宿舍費用十分之ㄧ的違約金(限開學前辦理,否則無法辦理退費),請審慎考慮,確定想住宿者才申請。申請前請詳讀住宿申請注意事項、團體生活公約及住宿辦法。

 

Click Num: