辦理就學貸款且申請住宿的同學請注意以下相關事項99.9.3
辦理就學貸款且申請住宿的同學請注意以下相關事項:
1.請於91<二>∼913<一>持「宿舍繳費單」至生活輔導組辦理合
併(學雜費+宿舍費)的手續。
2.貸款金額與合併(學雜費+宿舍費)金額相關問題:
a.若貸款金額大於合併後的金額:本組將於學期末退此差額至學生本人
華南銀行或淡水一信帳號中。
b.若貸款金額小於合併後的金額:出納組會列印此差額繳費單,請至淡水
一信補繳此差額。
c.若貸款金額未包含住宿費:請於繳費期限內至銀行繳費。
★★若辦理就學貸款但未申請到宿舍的同學,本組將於學期末退還多貸金額至學
生本人華南銀行或淡水一信帳號中★★
生活輔導組
☆相關網址☆http://new-sa50.wwwts.au.edu.tw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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