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大三 大四體育課程全校自由選修暨體育(五)重補修公告99.8.16

全校自由選修課程:

每一學生得選讀「OO運動概論與實務」課程為全校自由選修課程。

1.「OO運動概論與實務」:於三或四年級上學期採興趣選項方式修讀,成績及格者授予 2 學分。

範例:例如某生於三年級上學期修習某一運動項目之『運動概論與實務』及格後,仍可於三年級下學期或四年級修習任何運動項目的『運動概論與實務』或『競技實務與欣賞』科目。

2.重(補)修:

重修『體育(五)』應修習上學期開設之『運動概論與實務』課程,重修『體育(六)』應修習下學期開設之『競技實務與欣賞』課程,否則不予採認。

範例:
a. 某生於三年級上學期修習『體育(五)』未及格,僅可於上學期重新修習各運動項目之『運動概論與實務』為重修科目,不可於下學期修習各運動項目之『競技實務與欣賞』為重修科目。

b. 某生於三年級下學期修習『體育(六)』未及格,僅可於下學期重新修習各運動項目之『競技實務與欣賞』為重修科目,不可於上學期修習各運動項目之『運動概論與實務』為重修科目。

☆相關網址☆http://new-ph00.wwwts.au.edu.tw/files/13-1224-13199.php9081303&Rcg=106899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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