財政部北區國稅局淡水稽徵所-稅務宣導
小稅花提醒您
適用CFC規定的個人或營利事業,
於今年(113年)5月份辦理112年度所得稅結算申報時,
要將CFC當年度盈餘按其持股比率計算營利所得或認列投資收益,
計入個人基本所得額或營利事業所得額喔!
《淡水小稅花曉稅片刻》
為防杜個人或營利事業藉於低稅負國家或地區成立受控外國企業,
保留盈餘不分配規避稅負
CFC制度於112年度正式上路囉
提醒您
適用CFC規定的個人或營利事業,
於今年(113年)5月份辦理112年度所得稅結算申報時,
要將CFC當年度盈餘按其持股比率計算營利所得或認列投資收益,
計入個人基本所得額或營利事業所得額喔!
詳細規定可以參考
財政部賦稅署:https://gov.tw/2bU
個人CFC制度專區:https://gov.tw/x2x
營利事業CFC制度專區:https://gov.tw/nNU
主動申報CFC相關資訊,以免受罰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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