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九十八學年度應屆畢業生領取學位證書注意事項99.5.21

教務處註冊組通告   中華民國九十九年五月二十一日

九十八學年度應屆畢業生領取學位證書注意事項:

一、對象:凡修畢各學系規定之必選修總學分數,並且沒有加選低年級課程的同學。

二、領證時間:
  (一)人文學院、管理學院、數理資訊學院所屬各學系:六月十二日(星期六)中午十一時三十分至一時。
  (二)財經學院、觀光休閒事業學院、運動知識學院所屬各學系:六月十二日(星期六)下午三時至四時三十分。

三、領證手續、地點:請攜帶學生證、私章、已完成畢業流向調查證明至本組領取學位證書(領證代表請提前於六月十日8時~16時至本組辦理離校手續)。

四、凡加選低年級課程者(無論必選修),其學位證書之核發時間,預訂於低年級期末考完後二週。屆時請攜帶學生證、私章、已完成畢業流向調查證明逕至本組領取。

五、領證時間、地點若有異動,本組將於六月十日在學校網頁另行公佈。

教務行政組


附註:欲申請『畢業成績單』、『學位證書影本加蓋學校印信』等證明文件者,請於六月十四日(星期一)以後辦理。

☆相關網址☆http://new-aa20.wwwts.au.edu.tw/files/13-1224-13200.php0100521001&Rcg=104776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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