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重補修課程說明

真理大學重(補)修相關辦法

  1. 真理大學暑期開班授課辦法
  2. 真理大學學生重(補)修作業要點
  3. 真理大學校際選課辦法

上述辦法擇要說明如下(若有不詳盡之處,依辦法內容為準;若辦法經修正,以修正後之辦法為準):

  • 「真理大學學生重(補)修作業要點」第三條:學生重(補)修以修習本系(所)開設課程為原則,但必要時經所屬系(所)主任或開課單位主管核可得跨系(所)修課,惟科目名稱須與本系(所)規定相同,且學分數不得低於本系(所)之規定。
  • 「真理大學學生重(補)修作業要點」第五條:凡涉及新舊課程變更,致重(補)修有困難者,須依下列方式辦理:

  一、新舊課程均開設之科目以新課程規範之學分數採計之,其學分數少於舊課程規範之學分數者,所缺學分應予補足,其學分數多於舊課程規範之學分數者,多餘學分經所屬系(所)主任核可得採計為該系(所)之選修學分(原為必修新課程改為選修,經系(所)主任或開課單位主管核可得免修);新課程無原規定之科目,得以相近科目抵充,若無相近科目經所屬系(所)主任或開課單位主管核可得免修;但畢業總數分數不得減少。
  二、填寫學分抵免申請表,經系主任核准後,送交註冊組做為核算畢業學分數之依據。

  • 必修科目不及格或轉系、轉學需要重(補)修者,因擋修、停修、課程衝堂致未能修習須補修者,學生可依據「真理大學暑期開班授課辦法」申請暑修班。應屆畢(結)業生須重修或補修後始可畢業者,以本校未開設之科目為限,得申請參加他校暑修班。
  • 本校學生申請選讀國內他校開設之課程,依據「真理大學校際選課辦法」辦理。

 


理財與稅務規劃學系日間學士班重補修

註:重補修處理說明表若有不詳盡之處,依「學生重(補)修作業要點」、「真理大學暑期開班授課辦法」、「真理大學校際選課辦法」等辦法辦理。

 

 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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